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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度矿山机械行业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起草协调工作会议在合肥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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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全国装备制造业2005~2007年标准化规划》和2007年行业标准项目计划,全国矿山机械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拟在2007~2008年间组织完成23项国家标准和27项行业标准的制修订工作。为全面落实这些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协调标准起草工作中的有关问题,确保年度计划的顺利实施和按期完成,全国矿机标委会于2007年4月10~12日在安徽省合肥市召开了2007年度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起草协调工作会议,来自矿山机械行业有关单位的50多名代表参加了会议。全国矿机标委会副主任委员杨现利阐述了本次会议的意义,通报了近期国家标准化工作的方针政策和2007年全国矿机标委会工作重点;郭明秘书长介绍了标准的立项、起草、征求意见、送审、报批等工作程序及进度要求。与会代表就涉及的计划项目,分别介绍了本单位相关产品的生产历史、技术水平、市场占有率、发展现状等事宜。会议根据各起草单位所述情况,经过广泛研究讨论,逐项对标准计划项目进行了协调落实,明确了标准项目的负责起草单位、参加起草单位及有关要求。会议要求:

  1、各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和参加起草单位应根据会议协调落实结果,按程序要求,组成标准起草工作组,尽快开展工作。在标准的起草过程中要严格按GB 1系列标准及新颁布的《机械行业标准制定工作细则》的规定编制标准草案。属于产品安全要求类的标准还应按GB/T 16755-1997《机械安全 安全标准的起草与表述规则》等相关标准的要求起草标准。

  2、会议确定的项目负责起草单位,应做好标准制修订工作全过程的管理,建立与参加起草单位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标准制修订项目工作内容和进展情况,共同研究编制标准草案。

  3、计划中要求2007年完成的项目,请各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务必在2007年8月底前完成标准送审稿。

  4、为保证标准的起草质量和水平,各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应重视标准草案的征求意见工作,有关征求意见的情况应全面反映在“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中。

  5.请各标准负责起草单位加强与标委会秘书处的工作联系,及时通报有关信息,原则上要求每两个月将标准制修订情况(包括计划进展情况、存在问题等)向秘书处通报一次。

作者:佚名 来源:SAC/TC88秘书处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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