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3日,内蒙古质监局召开“产品质量监督约谈会议”,对呼和浩特市、包头市、乌兰察布市和乌海市在国家、内蒙古自治区产品质量监督抽查中,被判定不合格产品的8家生产企业负责人进行了集体约谈。内蒙古质监局约谈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内蒙古质监局副局长张立忠出席约谈会议并作重要讲话。约谈工作领导小组成员、专家组成员,四个盟市质监局的有关负责同志参加了约谈会议。呼和浩特市各旗县质监局派人列席会议。
张立忠副局长结合内蒙古工业产品质量监管工作的实际,就“提高对监督约谈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通过约谈达到警示教育警钟长鸣”、“要将监督约谈工作作为长效机制坚持下去”三个方面作了由浅入深的阐述,并就企业如何落实产品质量主体责任、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加强生产过程质量管理、严格依法组织生产、提高自身能力素质等方面做了进一步强调。他希望参加集体约谈的企业加强生产环节产品质量安全管控,加大产品质量监管力度,确保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专家组组长郑玉山代表专家组对8家企业的5类产品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点评。
参加约谈的企业负责人均表示,参加这次监督约谈,受益匪浅。专家们对5类问题产品从科学、客观、公正的角度,对企业进行了点评,指出了问题的危害,提出了改进的建议。通过认真听取专家分析,找到了不合格产品的结症,看到了存在的不足,起到了治病救人的效果。
这次工业产品质量监督集体约谈,是在基层质监局普遍开展产品质量监督约谈工作的基础上进行的。约谈对象为以下三种情形:一是2012年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二是近年来内蒙古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不合格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三是产品质量问题带有倾向性区域性的工业产品生产企业。约谈涉及8家企业的5类产品。包括金属面聚苯乙烯夹芯板建材产品、棉被和学生校服、采暖用散热器、电线电缆、合成树脂乳液外墙涂料。其中,3家企业的3个产品属于国家监督抽查不合格,其余5家企业的5个产品属于内蒙古监督抽查连续两次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