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全国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和全国“两会”有关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4月27日,广西桂林市质监局联合安监局、住建局、农机局、林业局等部门组成督查组,对桂林市叠彩区、兴安县和灵川县进行了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工作。
督察组听取各县(区)政府的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查阅有关文件资料,并深入兴安县海螺水泥有限公司、灵川县兴科制药有限公司等涉及易燃易爆、危化品和特种设备安全使用的10多家企业进行了现场检查。经查发现一家建筑公司存在施工过程中所使用的提升机等设备未安装监控设施、一家充气站未取得政府规划定点和充装许可的经营行为等问题,督查组当场提出了整改意见和整改措施,并将检查情况及时反馈到当地政府。目前,当地政府已落实相关单位和人员监督企业整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