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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镇供热系统评价标准将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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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前,记者在第二届采暖散热器行业综合工艺技术与发展论坛上获悉,建设部酝酿多时的《城镇供热系统评价标准》(以下简称《标准》)将于5月份向全国征求意见,8月召开审查会议,于10月份报批完成。针对供热系统设立评价考核机制,这在我国尚属首次,其核心内容在于为考核供热系统运行情况建立评价系统。

  “《标准》旨在为国家供热体制改革提供技术支撑,并希望引起社会对供热体制改革的重视。”负责该标准建立的建设部供热质量监督检验中心副主任宋波表示,“发布后,供热系统孰好孰坏就有了评判标准,达不到要求的就要整改。”

  鉴于供热改革存在的原有体制问题,也有部分业内人士表示,《标准》提供的技术上的支持对于供热改革的促动作用可能不大。“但有技术评价终归是件好事。”宋波也表示,“《标准》推出后,需要整改的供热系统经过改造、调试,至少能够节能20%至25%。”它的建立也将成为供热系统提升运行效率的转机。

  热改的技术支撑

  宋波透露,《标准》具体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设施评价、管理评价、效能评价、卫生环保评价及综合评价等八个章节,设施、管理、效能、卫生环保及综合评价等五个章节规定了具体的评价指标。

  其适用范围涉及城镇供热用锅炉房、换热站、冷热机组、室外供热管网、建筑物室内采暖系统及供热计量等方面。其中,设施方面的评价涉及热源、热力站、室外供热管网、室内采暖系统;管理方面的评价则从机构设计、运行管理、系统维护、应急管理和用户服务等几个方面考核;而效能评价则包括技术性指标、质量、效果和能耗评价。

  “《标准》有很强的实际意义。”建设部建筑节能中心副处长杨西伟表示,它的建立正为国家推动供热体制改革提供了技术支撑。

  早在2003年,建设部相关负责人曾表示,将力争在二到三年内完成供暖体制改革。城镇供热体制改革的基本内容包括用热商品化、分户计量、既有住宅节能与供热改造及实行城镇供热特许经营制度等等。

  无疑,这一系列的动作需要以技术标准作为参照。“虽然政府相关部门在积极推动,但目前供热体制改革的难度依然较大。”中国城镇供热协会秘书长陈怀申说。“供热改革的技术评价体系不足正是难度较大的原因之一。”中国建筑业协会建筑节能专业委员会会长涂逢祥分析。

  而此《标准》则可在设备性能、管理、效能及卫生环保方面,在所有供热环节上为供热系统提供监控准则,促进企业提高节能意识,推动供热体制改革。

  综合评价有待细化

  此外,宋波介绍,《标准》中规定的评价可分综合评价和独立评价两种。

  综合评价是以热源、热力站、管网、建筑物室内采暖系统为对象,而以各个单项为对象的评价则为独立评价。其中,综合评价最终分值按照设施、管理、能效、卫生环保四个类别的相应权重和分值加权平均计算而得,分为优秀、合格和不合格三个类别。其中,优秀城镇供热系统评价总分大于等于85分,且每一项得分不得低于60分;合格城镇供热系统评价总分大于等于60分;60分以下的则为不合格。

  业内人士认为,综合评价的难度很大,怎样进行综合评价、如何进行全系统的操作等问题都有待细化。宋波也表示由于综合评价对各个指标的认定与权衡存在一些问题,具体的量化有一定的难度。

  为了对综合评价进行科学的考量,《标准》中设置了一级和二级权重值分配表。一级权重值分配表设有相应的考核分数,其中设施为45分、管理为30分、能效为15分、卫生和环保为10分,总分为100分。而二级权重值分配表则是针对一级权重值分配表的每一项进行考核。

  “由于目前处在征求意见阶段,很多衡量标准还在探讨过程中。”宋波补充道。

作者:马琳 来源:中国房地产报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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