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已于2013年3月1日正式实施。为了切实做好贯彻实施工作,提高企业商品条码的法律意识,打击假冒商品条码的违法行为,维护商品条码系统成员的合法权益,九江市标化所加大了宣传力度,在网络与报纸等公共媒体上进行了条码的相关宣传。
《江西省商品条码管理办法》规定,食品(含食品添加剂、保健食品)、饮料、酒、卷烟;药品、医疗器械;纺织制成品、纺织服装、针织品及其制品;陶瓷制品、日用化学品、儿童玩具;家用电器、电线电缆、汽车(含摩托车)零部件及配件;农药、化肥、种子这六大类产品必须办理商品条码。
为此,九江市标准化信息所通过电话通知、上门宣传等形式,对全市400多家符合六大类的生产企业进行了一对一的条码宣传工作。
2013年1-3月份,九江市标准化信息所引导和帮助41家企业申办了商品条码,比2012年同期增长7倍。到目前为止,全市共有329家企业成为国家商品条码系统的成员,产品竞争力普遍得到了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