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查询网-电话:010-62993931

辽宁省盘锦市将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

点击数: 【字体: 收藏 打印文章 查看评论
 

  从2013年起,辽宁省盘锦市将逐步建立起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这意味着假冒盘锦大米再也不能滥竽充数了。由地方政府直接对大米这一粮食产品进行质量追溯在国内还尚属首次。

  盘锦市素有“鱼米之乡”的美誉,是我国北方重要的水稻主产区和优质稻米生产基地。盘锦大米驰名中外,先后获得“国家原产地域保护产品”、“中国地理标志产品”、“中国驰名商标”、“中国名牌产品”等荣誉,并于2004年在国家工商总局成功注册了“盘锦大米”证明商标。然而,很长时间以来,稻米市场销售假冒盘锦大米屡有发生,2012年仅深圳某农贸市场年均销售的所谓盘锦大米总量,就远远超过盘锦全年实际总产量。

  为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和盘锦大米的良好形象,保护好盘锦大米这一品牌,盘锦市政府决定2013年起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体系,并成立盘锦大米质量安全追溯管理办公室,全面负责实施盘锦大米质量追溯工作。盘锦大米质量安全追溯系统是集质量信息填报、网上监管于一体的综合性平台,将水稻的种植、收购、储存、加工等环节的信息通过二维码技术记录下来,制成标签贴在盘锦大米终端产品上,消费者可以通过手机扫描或公共服务网站等多种方式对所购大米的生产加工信息进行真伪查询。

  盘锦市将用两年时间建成完整的稻米产业可追溯体系。在实施质量追溯过程中,盘锦市坚持“政府主导、企业参与、重点突破、分步推进、强化监管、保障安全”原则,以规模大、信誉好、品牌响企业的中高端产品为突破点,逐渐实现盘锦大米质量追溯的全面普及。2013年,盘锦市将完成全市10家以上龙头稻米加工企业质量追溯系统建设,追溯产品总量达到20万吨;到2014年底推广到20家以上稻米加工企业,追溯产品总量达到40万吨;到2015年年底,全市规模以上稻米加工企业所生产并流通的盘锦大米将全部实现质量可追溯。

作者:佚名 来源:辽宁省人民政府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16日
相关信息
没有相关内容
用户信息中心
本月排行TOP10
  • 还没有任何项目!
联系我们  |  关于我们  |  友情链接  |  版权声明  |  管理登录
Copyright ©2010 - 2015 北京中标金质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电话:010-62993931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后屯南路26号专家国际公馆5-20室
备案编号:京公网安备11010802008867号 京ICP备09034504号 新出发京零字第海14036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