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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质监局采取五项措施提升评审人员能力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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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3月25日,内蒙古质监局认证评审处召开“全区实验室评审组长及部分评审人员座谈会”。该区农牧业厅、环保局、卫生疾控中心、食药局等部门的管理人员、评审专家20余人参加会议。为提升全区实验室评审员工作能力和水平,确保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的质量,内蒙古质监局认证评审处采取了以下五项措施:

  一是加强对“准则”的学习,准确把握评审尺度。下发《关于提升全区实验室资质认定现场评审工作质量的通知》,要求评审人员加强对“实验室现场评审作业指导书”中“评审要点及特殊问题的处理原则”内容的学习和理解;

  二是提出24项重点条款,加强实验室的整改工作。对评审实验室中评定为基本符合、不符合、缺此项的24项条款,要求评审组以现场复核的方式、跟踪验证实验室的整改工作,并且到实验室现场复核整改工作不得多于两人。实验室整改完毕后,评审组长向内蒙古质监局认证评审处提交实验室整改现场复核报告,复核报告主要描述实验室整改的措施、整改验证及整改的真实效果;

  三是提出14项终止评审条款,维护评审工作的严肃性。对现场评审实验室,发现基本符合、不符合的14项条款,要求评审组长立刻终止对实验室的评审;

  四是明确实验室资质认定评审工作,实行评审组长负责制;

  五是严格监督,认真落实政风行风有关规定。对评审组提交实验室的评审材料进行核查和随机回访,发现评审工作人员违反国家及内蒙古自治区有关评审规定要求行为的,停止其从事评审工作。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3年04月0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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