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质监局执法督查局接到辖区内某饮用水生产企业举报:在赤峰市松山区某小区内有人销售假冒该公司的桶装饮用天然泉水。接到举报后,执法人员立即赶往现场,在该销售点,存放有规格为18.9L/桶的天然泉水54桶、10L/桶的天然泉水2桶,以及50个空桶。经该公司负责人现场指认,这些产品均为假冒产品。由于该经销点的人员拒不配合执法工作,蛮横无理,鉴于此情况,执法人员立即向公安机关通报了有关情况,请求公安机关配合,提前介入调查。经公安机关初步侦查:违法犯罪嫌疑人在松山区某农村建立一条地下生产线,将地下水经简单处理后进行灌装,再伪造该公司产品标签,冒充该公司产品进行销售。目前,该案的有关情况,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调查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