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6日,内蒙古赤峰市质监局对自治区级监督抽查不合格的一家企业进行了单独约谈,这是赤峰市质监局开展的首次产品质量监督约谈工作。约谈会上,工作人员与企业负责人共同探讨,详细、全面、深入地分析了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原因。企业负责人开始并没有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总是片面强调造成产品质量不合格的客观原因,认为产品不合格只是偶然现象。工作人员结合对该企业实地检查和调查的实际情况,启发企业负责人从原料进货验收、生产过程控制、出厂检验把关、不合格品处理等各个环节,对质量关键控制点层层剖析,终于使其认识到问题的实质,找出了产品质量不合格系统性问题,即:没有完全按照工业产品认证要求组织生产,没有持续保持获证时的生产状态,没有完全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
约谈组指出,提高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确保产品质量安全的根本基础是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要求生产企业要切实落实好主体责任,抓好问题整改,提高技术水平和质量安全意识,严格落实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不断改进工艺条件,严格进行检验,自觉提升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参加约谈的企业负责人表示,一要自己加强学习,并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的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二要积极配合质监部门的监督抽查不合格处理工作,三要积极整改采取有效措施、切实提高产品质量。
本次约谈会,质监工作人员前期准备充分,约谈过程既严肃认真、又和谐友好,不走过场,查处了问题,找出了原因,提高了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的有效性,取得了初步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