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施产品质量分类监管,是破解质量监督工作难题、创新服务发展的有效手段,也是抓好质量监督工作的长久之策。按照云南省质监局深入做好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工作的部署要求,临沧质监在2012年对水泥、危险化学品等5类获证产品企业实施分类监管工作的基础上,结合工作实际,以人造板、水工金属结构、输水管等12类产品为重点,迅速制定措施,深入企业现场,扎实推进分类监管工作。
一是提高认识。
提高对工业企业产品质量分类监管重要性的认识,把分类监管作为企业提高质量管理水平的有效方法,作为督促企业落实质量主体责任的有力措施,作为提升质量安全监管能力和水平的重要手段,作为保障质量安全的重要任务,加紧推进,确保在6月底前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是强化重点。
结合企业实际,着力在质量管理职责、生产资源提供、文件管理、过程质量控制、产品质量检验等重点上下功夫,认真落实对不同类别企业、不同风险产品的差别化监管措施,严格执行《云南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获证企业分类监督管理实施办法(试行)》,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三是注重实效。
在实施过程工作中,注重总结经验,查找薄弱环节,认真分析存在问题,及时制定对策措施,总结有益的经验,做到边实施、边完善、边提高,并把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证后监管的实施、质量监督抽查、日常巡查回访等工作结合起来,全面提高监管工作的针对性和有效性,切实保障工业产品质量安全。
目前,各项工作正紧密锣鼓推进中,分类监管工作的新措施、新要求,受到了广大企业的积极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