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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认为 我国具备强制性安装太阳能热利用设施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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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发改委能源研究所副所长李俊峰认为,我国太阳能热利用产业是通过市场拉动,企业自主发展起来的。当前我国已经具备实施强制性安装太阳能热利用设施的条件,国家或地方应制订强制安装太阳能热水器的法规细则或实施办法。

  李俊峰在近日召开的2007济南太阳能热利用大会上说,虽然我国拥有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热水器生产能力,也是全球最大的太阳能热水器应用市场,但我国的太阳能热水器普及率并不高,远远落后于塞浦路斯、以色列、希腊和奥地利等国家。欧美国家在太阳能热利用推广方面均出台了一些补贴政策。

  目前,世界各国对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激励政策可分为立法、财政激励政策和间接市场政策三大类。目前,我国太阳能热水器行业没有列入国家财政支持目录,没有稳定的资金来源,无法形成定期补贴机制。我国对太阳能热水器产品不提供任何补贴,也没有任何针对太阳能热水器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业内专家建议各级政府制订强制性安装政策。李俊峰说,可以要求有条件的医院、学校、饭店、游泳池等热水消耗大户,优先采用太阳能集中热水供应系统;新建建筑在设计时要预留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的位置和管道等构件,尽可能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对于既有建筑,如具备条件也要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特别是政府建筑和政府投资的建筑,要带头使用太阳能热利用设施。目前,我国海南、深圳、徐州、烟台等地方,已率先出台有关强制性安装太阳能的地方性法规政策。据云南省建设厅介绍,目前这个省已有11个项目、6613平方米建筑实现太阳能与建筑一体化。
作者:吕福明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5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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