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江苏南京检验检疫局负责起草,江西检验检疫局、天津检验检疫局等单位共同参与的《出口纺织品生产企业产品质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 纺织服装》行业标准在江西南昌顺利通过国家认监委审定。在审定会议上,标准审定委员会听取了南京检验检疫局标准起草人所作的说明,对提交会议审定的标准送审材料进行了认真讨论、严格的审定。在审定过程中,标准审定委员会专家提出了很好的建议,标准起草人根据专家的建议,对标准稿进行多次修订和完善。
近年来,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如《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特别规定》和《食品安全法》、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第113号总局令《出口工业产品企业分类管理办法》等,都规定企业是产品质量的第一责任人,相关政府监管部门负责监督管理,承担监管职责。鉴于以上的法律定位,检验检疫部门对于出口产品的工作职责就是监督出口产品的生产企业是否按照法律规定的要求组织生产,企业是否有效地保证了出口产品的质量。要监督和管理好出口生产企业,必须根据产品的特性提出质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为检验监管工作提供技术支持。
该行业标准对规范进出口纺织服装检验工作具有重要意义,有助于提高进出口纺织服装检验的效率和有效性,既可体现检验检疫机构执法的地位和性质又可帮助提高纺织服装生产企业是产品质量第一责任人的意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