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河北邢台市质监局获悉,2013年,邢台市确定进一步落实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将在全市部分企业中推行首席质量官制度。
据介绍,首席质量官作为企业中的第一质量人,是企业决策层的关键成员。首席质量官制度是一种新的企业质量管理制度。在该制度下,首席质量官全面负责企业各项质量安全工作并承担第一责任,对原料进厂、生产过程、出厂检验层层把关,主持质量考核,对企业的产品质量安全享有“一票否决”权。同时,一旦发生质量安全事故,由首席质量官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012年年底,邢台市建滔化工有限公司、亚泰重工机械有限公司、邢台旭阳煤化工有限公司、金沙河面业有限公司、晶澳太阳能有限公司、远大阀门集团有限公司等6家企业的质量负责人,参加了河北省企业首席质量官培训班并领取了培训证书,正式获得首席质量官的任职资格,并被企业聘为“首席质量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