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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粮食标准质量工作会议交流材料(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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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粮食局

  湖北是全国粮食主要产区之一,近年粮食产量在440亿斤以上,粮食购销量在150亿斤以上。在国家粮食局和地方政府的领导和支持下,我省各级粮食部门积极贯彻《粮食流通管理条例》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坚持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认真做好各环节粮食质量监管,切实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能,在保障国家粮食安全和促进农民增收等方面发挥了积极的作用。下面我就近年有关的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加强制度建设,建立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

  粮食质量监管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部门的重要职能,依照《粮食流通管理条例》的精神,国家发改委、国家粮食局等七部委发布了《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对粮食质量监管工作进一步规范。为贯彻、落实好《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建立质量监管的长效机制,我省将质量监管制度建设放在粮食工作重中之重位置来抓。

  一是按照《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的要求,适时起草了《湖北省粮食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经多方协调,得到省发改委、财政、卫生、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的支持,联合下发了《湖北省粮食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初步确定了粮食质量监管的基本框架。对相关部门的职责、各级粮食部门的任务、粮食质量安全管理与监督、粮食出入库检验、粮食质量抽查与卫生监测、粮食质量调查与品质测报,粮食质量监管机构等,都进行了明确规定,初步建立了粮食质量监管的有效机制。

  二是配套制订了《湖北省储备粮质量监管办法》、《湖北省军粮供应质量管理办法》等办法,下发了《省粮食局关于销售出库检验有关问题的通知》,要求在全省范围内实施粮食出库检验和出证索证制度,采取由点到面,先国有收储企业,后社会经营企业的方式,逐步推进。荆门市对出库检验制度是否实施进行了专项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该市沙洋县2006年对县城内粮食出库检验率达到80%以上,共检验粮食1.5亿斤,有效地保障了进入流通领域的粮食质量安全。

  三是按照《湖北省粮食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省级粮食行政部门经审查认定,先后公布了具备地方储备粮承检机构资质名单和粮食出库检验机构的资质名单,以此为契机把政策性粮食质量监管和出库质量监管纳入规范化的轨道。

  二、加强机构建设,不断完善质量监管的技术支撑体系

  粮食质量监管政策性强,技术要求高,工作难度大,没有一个稳定的技术支撑体系,粮食质量监管的职能难以履行。我们以贯彻执行《粮食质量监管实施办法》和《湖北省粮食质量监督管理实施细则》为契机,加强质检机构建设,特别是国家粮食局关于建立国家粮食质量监测体系的实施,对加快我省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建设起到了有力的推动作用。

  一是省粮油监测站的技术力量得到提升。2006年我们通过公开招聘的办法,选聘了一名研究生,一名本科生充实技术队伍。在省政府支持下,投入200多万元资金,建立了较为规范的"基因生物实施室",更新购置了原子吸收分光光度仪等大型仪器,对现有实验室进行重新规划,进一步扩大规模,以适应粮食质量监测工作的需要。

  二是市县粮食质量监测体系得到恢复和提高。2006年新增达标市县粮食质检机构8个,使全省通过省级计量认证的机构达到37个。2007年还有一批市县粮食质检机构纳入认证计划。

  三是一批市县粮食质检机构得到地方政府的经费支持,2006年有6个市级机构和9个县级机构日常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全省新增经费投入418万,增购气相色谱仪等主要仪器设备12台套,为进一步做好我省粮食质量监测工作,创造了基础条件。

  三、加强重点环节的质量监管,为构建和谐社会尽责

  一是有效保障国家粮食最低价收购政策的执行。2006年我省小麦首次纳入国家最低价收购范围。收购预案启动前,省局下发了《关于明确小麦、稻谷检验若干问题的通知》,召开了全省标准质量工作会议进行布置,提前做好了粮食最低价收购预案实施的宣传和技术准备。在预案实施过程中,针对有关问题,会同中储粮湖北分公司下发了《关于早籼稻谷最低价收购中整精米率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及时纠正预案实施过程中的偏差。省局适时组织了全省小麦、早、中晚籼稻谷收获质量调查,受国家粮食局委托,组织了全国早、中晚籼稻谷质量会检。会同有关部门和单位,对最低价入库的小麦、稻谷质量进行监测和鉴定。据不完全统计,全省粮食质检机构共抽样检测小麦、稻谷1800多个批次,代表粮食×××亿多公斤,有效地保障了最低价粮食收购政策的执行。

  二是对地方储备粮,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和粮权的归属,由具备资质的粮食检验机构,分别对省、市、县三级储备粮进行质量鉴定,以保障储备粮油的质量良好。

  三是加强军供粮质量监管,省局对军供粮实行招标采购,定点加工和统一配送,由省市粮食质检机构会同军粮管理部门定期对军供粮进行抽样检测,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对抽检不合格的企业,取消其定点加工和军粮供应资格。制订军供大米、小麦粉实物标样,发到军供站点、定点加工企业和部队后勤部门,实行对样加工和供应,确保了军供粮质量安全。

  四、开展粮食收获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为农民增收和新农村建设作贡献

  近几年来,我省粮食部门持续进行粮食质量调查、品质测报和信息发布,已成为粮食部门一项经常性的工作,深受社会及广大粮农的好评。品质测报工作推动了粮食产业化,促进了农民增收,受到省委省政府的高度重视。省政府专门发文,支持粮食产业化,并将这项工作的责任单位明确为省粮食局,提升了粮食部门的地位。2006年全省共调查和扦取农户原始样品6000多份,检验三级样品1470多份,在科学分析的基础上,向省委省政府及其领导报送了《省粮食局关于2006年稻谷质量状况及建议的报告》,在湖北日报上发布了《省粮食局发布2006年稻谷质量状况报告》的信息,向社会和粮农推介宜种品种,引导粮农种植,逐步解决了粮食品种多而滥的问题,提高了种粮农民的经济效益。测报推荐的鄂中五号、鉴真2号、中国香稻、湘晚籼系列等品种,已成为我省优质稻的主导品种,有效地促进了我省优质稻产业的发展和农民增产增收。

  我省沙洋县粮食质量信息发布工作不断探索新的形式。采取政府搭台,部门参入,企业唱戏,惠及粮农。2006年的信息发布由沙洋县粮食局和国家粮食产业化龙头企业洪森集团共同承办。信息发布会由政府主持,县粮食局发布信息,农业局公布对推荐的优质品种给予补贴,洪森集团与种粮大户和优质稻协会签定2007年粮食定单合同,把信息发布会开到了农户和企业,效果很好,对该县粮食产业化的推动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五、开展原粮卫生调查,全面履行粮食质量监管职责

  原粮卫生质量监管是《粮食流通条例》赋予粮食部门的一项职能。由于种种原因,这项工作没有开展起来。去年我们按照《国家粮食局关于开展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的通知》要求,制订了《2006年湖北省原粮卫生状况专项调查实施方案》,以省局文件印发各市、州、县执行,并在全省质量工作会上进行专题布署。各级粮食行政部门和质检机构,分工负责,分级管理。经全省上下努力,较好地完成专项调查任务。该次调查覆盖全省15个市州和50个县,共抽取和检测收获和储存环节样品600多批次,分别进行了真菌毒素、仓库杀虫剂、有机磷农药残留、有害金属元素等20多个项目的检测。通过调查,基本上了解了我省收获和储存环节粮食卫生状况。在稻谷收获期间,针对我省去年中晚稻成熟收获期间稻飞虱灾情严重、农药施用增大的情况,我们及时组织技术人员深入灾区扦取样品,适时进行了检测,将检测结果和建议及时通报各地,并专题报告省政府,要求各地粮食部门和质检机构,加强对收获粮食农药残留量监测,对农药高残量的稻谷跟踪监管,做好单收、单存,妥善处理。规避安全风险,维护社会稳定。省局先后两次以《省粮食局关于储存收获环节粮食卫生状况抽查情况的通报》和《省粮食局关于2006年粮食卫生状况调查情况的报告》向省政府进行了专题报告,引起了省政府的高度重视,先后有三位省长对报告进行了批示,为我省进一步做好粮食卫生监管工作奠定了基础。

  六、积极参加粮食标准制修订和技术试验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

  我省粮油监测站把参加国家标准制修订和相关技术试验工作作为省站提高粮油技术水平,拓宽技术工作领域,培育技术人才的重要工作来做。近两年,先后参加油菜籽、大米、稻谷等国家标准的制修订和试验工作,并取得了一定的成果。在国家粮食局标准质量中心的指导下,我省牵头修订的《稻谷》、《优质稻谷》国家标准,2006年获得中国标准创新贡献二等奖。省站还先后与国外有关机构合作,进行了"食味计"等快速检测仪器的国产化开发和验证,获得初步成果。

  近两年我省质量监管工作,在改革中不断推进,取得明显成效。但与兄弟省市相比还存在不小差距,如粮食质量监管体系建设滞后,质检机构投入不足,仪器老化,熟练的专业技术人员缺乏等。我们将认真学习兄弟省市经验,进一步更新观念,开阔视野,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为我省粮食经济的发展和构建成和谐湖北作出应有的贡献。

作者:佚名 来源:中国粮食标准质量服务网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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