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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质检总局展开《部门考核评价办法》试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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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中组部的要求,日前,国家质检总局党组印发了《国家质检总局〈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试点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要求各直属检验检疫局、认监委、标准委、总局机关司(局)和直属单位在进行领导干部任职考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的定期考核中,要按照中组部《体现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党政工作部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试行)》规定的程序、方法、要求,全面试行。

  国家质检总局党组要求,各单位领导班子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结合实际情况,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积极探索,大胆实践,敢于创新。人事部门要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好落实。要认真总结经验,提出修改和完善《部门考核评价办法》的意见和建议,有针对性地研究问题,确保试点工作取得实效。

  4月27日,为落实党组要求,国家质检总局《部门考核评价办法》试点工作小组在京召开重点联系单位试点工作部署会,对重点联系单位的试点工作进行动员,布置试点工作。国家质检总局试点工作重点联系单位总局信息中心、中国计量院和北京、江苏、宁波、河南、新疆检验检疫局分管人事工作的负责人纷纷表示,作为总局重点联系的试点单位,既光荣又责任重大,一定按照中组部和总局党组要求,尽最大努力把试点工作做好。
作者:邹文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07年0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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