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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出台《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指导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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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出台《安徽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指导意见》。

  《药品安全监督管理规范化指导意见》共28条,主要内容:一是对持证的药品生产和特药经营企业实行全覆盖监督检查,防止监管出现盲点、死角;二是结合运用多种监督检查手段,明确具体检查数量要求,防止监管失序和混乱;三是明确规定监督检查时间、内容、程序和纪律,确保检查质量,防止走过场;四是规范检查记录,健全监管档案,确保可追溯性,如实反映药品安全监管履职尽责情况,防止推诿扯皮;五是严格落实缺陷项目整改,确保监管效果,防止问题反弹。

  此外,《指导意见》还对药品安全监督机构和人员建设,省、市、县局的事权划分,安全形势分析、药品安全监管部门与注册、稽查、审评认证、药检、ADR监测等相关部门横向联系等进行了明确规定。

作者:佚名 来源: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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