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安为先。”在2013年全国政协小组讨论会上,记者频频听到这句话。
近年来,关于食品安全问题的讨论一直没有平息,2013年两会前香港实施奶粉“限购令”的新闻,让食品安全问题再度成为委员们热议的话题。
据不完全统计,本次政协会议收到涉及食品安全内容的提案有几十件,其中,直指国家食品安全问题的提案近20件,一半的提案将矛头指向食品安全的监管工作。
“我国现行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体制,主要是按照一个监管环节由一个部门监管的原则,由多个部门共同监管,分段负责。”国家食品安全风险评估中心研究员严卫星委员说。
而3月11日发布的《国务院机构改革和职能转变方案》提出:组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将食品安全办的职责、食品药品监管局的职责、国家质检总局的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工商总局的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加以整合。
“过去的‘分段监管’有历史原因,也有国情因素。但随着经济社会发展,这种监管模式的弊端不断显现,所以需要‘监管统一’。这次机构改革已经开始着手全程监管。”中科院院士方荣祥委员对记者说。
“三聚氰胺、地沟油、毒馒头等问题,在查处之前都不只存在一两年,为什么没有及时查处?”河南省监察厅副厅长孙运锋委员在“关于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提案”中表示:监管交叉、监管空白,是导致“多龙不治水”的根本原因。
而今,“多龙不治水”终于改革成了统一监管,委员们仍然认为食品安全工作任重道远。
“从生产源头到消费的全过程,影响食品质量的环节很多,其中,最应该关注的是源头和过程,而非对最终产品的抽样检测。”严卫星说,“只有把好源头关、过程链,才能有效地提高监管效率。”
方荣祥告诉记者:“除了监管体制,食品安全监管的能力建设也亟待加强,包括微量毒素等。现在仪器设备、人员配置、经费都不足,尽管食品安全监管往前迈了一步,但我们不能满足现在的需要,还要加强投入和平台建设。”
郑玉玲委员的提案也指出,我国在食品检测方面存在技术滞后等问题。她建议加快发展食品安全检测设备,并建立国家级数据库,培养相关人才,用高科技手段辅助法律发挥威慑作用,重塑百姓对食品药品安全的信心。
中国社科院科研局局长助理王子豪委员认为,现行食品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过低。他在提案中建议,应尽快修订《刑法》和《食品安全法》,大力打击和整治食品犯罪及违规行为,在营造食品安全环境方面充分发挥法律的震慑作用。
“犯罪成本太低,相关法律震慑作用有限。”农业部副部长牛盾委员对记者说:“我非常赞同对食品违规和犯罪行为施以重罚,只有这样他们才不敢再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