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学期伊始,为切实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宁夏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宁夏食品安全监督所对全区各地幼儿园食堂、中小学食堂、大中院校食堂等15家单位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行了现场督查。
2月27日至3月1日,督查组以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农村学校食堂为主,随机检查了银川市、固原市、隆德县、泾源县部分大中专院校、中小学食堂和幼儿园食堂食品安全保障情况,重点检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执行情况,《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执行情况等。
督查组对现场发现的索证索票台账登记不全、个人食品安全意识不强、食品安全知识匮乏、留样管理制度不落实等问题当场给予指导纠正,下发了《监督意见书》,与当地餐饮食品安全监管人员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负责人进行了面对面交流,并要求对存在问题的整改情况要进行"回头看"检查;禁止食用发芽土豆、豆角等蔬菜,严防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要紧盯不放,直至风险排除,对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严肃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