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湖州市质监局被湖州市人民政府授予2012年度依法行政工作先进单位称号,这也是该局连续三年获得此殊荣。同时还获得2012年度浙江省依法行政示范单位称号。近年来,湖州市质监局坚持“三个质监”建设,着力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全面加强法治质监建设力度。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夯实依法行政基础。一方面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建立依法行政第一责任人制度,成立依法行政领导小组,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职能部门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另一方面坚持把依法行政与质监工作有机结合起来,做到同安排、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二是规范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效能。从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提升案卷质量、规范行政审批、推行说理式执法等有效举措,有力促进了依法行政工作的执行力。加强技术机构受理大厅、行政办事大厅、12365咨询投诉举报热线等基层站所建设,争创省市级优秀窗口。规范行政审批工作,积极推动质监系统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
三是创新执法模式,完善监督机制。全面实施说理式执法、首查整改告知、行政处罚约谈等制度,突出依法行政的公平公正。积极推行“阳光政务”、“阳光执法”,定期召开行风监督员座谈会及行政处罚公开案审会,畅通投诉举报热线,加强内部监督考核和责任追究。通过依法决策机制、内部管理制度、外部监督机制三大建设,建立健全了行政权力公开透明高效运行的长效工作机制。
四是强化普法宣传,提高社会影响力。通过集中讲座、岗位培训、资格培训、执法比武、案卷评查等形式,提升监管工作能力和水平。大力开展各类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开展“送法上门”主题实践活动,提高法制宣传的针对性和实效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