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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红河州以“四个结合”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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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着力抓好食品安全监管,保障民生安全,云南省红河州质监局对进一步加强食品安全监管工作进行了新的研究部署。结合监督管理工作实际,该局注重优化工作细节,重点做好、做到“四个结合”,强化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科学监管。

  一是与加强食品小作坊监督管理相结合。

  以“政府领导、从严监督、规范提升、保障安全”的工作原则为指导思想,针对食品小作坊生产季节性强、变化大、分布散、规模小等规律特点,该局积极建立健全食品小作坊监管长效机制,工作形成制度化、常态化、科学化,常抓不懈。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对部分食品小作坊进行重点监管。从标准咨询、计量管理、质量把关等方面强化宣传服务意识,不断规范小作坊的生产经营行为,提升食品小作坊管理水平。

  二是与落实食品企业质量安全主体责任相结合。

  为了强化食品生产企业安全主体责任的落实,该局采取送法上门、专题培训、现场讲解等有效手段,不断增强企业的责任主体意识、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意识。把饮用水、饮料、白酒、奶制品等产品作为监督检查和落实主体责任的重点企业,进一步加大巡查频次,扩大检查覆盖面。重点规范企业在添加剂使用、产品出厂检验、标识标注、进货台账、销售台账等方面的行为。

  三是与加强对食品企业的服务相结合。

  该局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和各相关职能部门的支持,主动谋划,加强团结,做好与各相关部门的沟通和协调,深入食品企业开展调查研究,针对企业的不足和需求,积极帮助企业查找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健全标准和计量体系,改进产品工艺和技术,增加企业产品附加值,提高企业产品质量。积极为企业的原材料进厂、产品出厂提供检验把关服务,发挥检测服务作用,努力满足企业在产业发展中的各项检验检测需求。

  四是与加大对食品企业的执法打假力度相结合。

  该局不断加强重点食品质量安全监管和专项整治、区域整治,完善食品行政执法联动机制,严厉打击假冒伪劣行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食品企业故意制假售假、滥用食品添加剂和使用非食用物质的各种违法行为进行严厉查处。在节日期间,加大食品抽样送检力度,凡经检验不合格的食品企业,坚持从重处罚原则,并要求企业制定整改措施,规定时限,进行积极整改提高,不断提高企业的守法、规范和诚信意识。

作者:傅小冰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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