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质监局召集辖区80多家电梯维保单位、使用单位负责人,详细解读了《广州市电梯安全管理办法》,并对全区电梯使用情况进行了通报,并依据《办法》多电梯管理工作进行了部署。
据悉,该《办法》于2013年2月1日开始实施,对电梯使用管理者的职责及电梯使用、乘用安全作了具体规定,加强了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监管,规定未明确使用单位的电梯不得投入使用,对紧急报警装置未能随时与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未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及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等行为可处以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