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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口沙特阿拉伯商品须关注原产地标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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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浙江宁波余姚检验检疫局辖区连续有两家企业出口沙特阿拉伯的货物被全数退回,原因是产品原产地国标记“Made in China”企业均采用了纸胶贴的方式,不符合该国海关要求。

  经调查,上述货物均为非法检商品,出口时并未经检验检疫机构检验,两家企业均是首次向沙特阿拉伯出口产品,对其进口商品标识要求掌握不准确,最终只能无奈接受退运。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广大企业:在向沙特阿拉伯出口商品时,对标识原产地内容应注意以下两点:一是仅仅注明“Made in P.R.C”是不明确的,应该为“Made in China”或者“Made in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二是必须在每件产品及包装上,通过铭刻或不可清除的印刷(不可用纸胶贴)的方式标明,不符合规定的商品可能在不事先告知的情况下,被沙特阿拉伯海关退回发货人,并由收货人承担相应费用。

作者:马康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3年03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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