紧急突发性事件,第一时间上报,最迟不得超过30分钟。这是安徽省合肥市建筑质量安全监督站出台实施的新规。该站规定,因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等因素引发的突发性事件;本单位内的突发事件;重要社会动态;群体上访事件;需要报告的其他紧急突发性事件等,都是各工作站的“建筑质量安全把关人”须及时上报的重大事项、紧急突发性事件。
根据责任追究办法,对因迟报、漏报、错报、瞒报,造成严重损失或重大影响的,将追究责任人责任。对玩忽职守、触犯刑律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重大建筑质量安全事件关乎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建立自下而上的及时汇报制度,能进一步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不良后果。此外,该站还实施了重大事项的事前报告制度,有效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