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西省省情,该标准在国家标准的基础上有所增减。比如,冷空气来时,降温幅度达12℃,最低气温在0℃以下,称之为“强寒潮”。这是江西省在国家标准“寒潮”的基础上新增加的一个指标。同时,该标准还取消了“中等强度冷空气”、“较强冷空气”和“弱冷空气”等称谓。专家称,目前该标准居国内先进水平。它充分考虑到了公众需求和行业的使用习惯,规范了短期天气预报术语,确定了全省境内各种天气现象的定义和分级标准;它除了适用于我省各级气象台站及行业气象台站外,还可供其他相关行业对天气进行调查、统计、评估和研究时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