欧盟向WTO秘书处通报了“修订化学品注册、评估、授权和限制的法规(EC) No 1907/2006(REACH法规)的附件XVII:关于多环芳烃”(G/TBT/N/EU/73)。
此法规草案提议:如果与人的皮肤或口腔直接或长时间接触的橡胶或塑料部件在其正常或合理可预见使用条件下,包含任何一种超过1mg/kg的多环芳烃(PAHs)时,那么该产品应不得向公众提供或出售。
该通报法规的拟批准日期是2013年下半年,拟生效日期是自欧盟官方公报公布起20天(大约批准后一个月),并且此规定应于其生效两年后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