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质监局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首次将被二甲醚污染的设施设备作为重大隐患,委托特种设备行业协会进行安全评估。
目前,已完成对2012年6月因在液化石油气中违法掺杂二甲醚被处罚的花都湖山液化石油气购销公司的评估工作。
一是评估内容以安全项目为主。凡是接触过二甲醚混合液化气体被污染的储罐、管路、阀门、充装枪、压缩机等设施设备及安全附件全部要求进行全面检验和清洗,由有相关资质的检验检测单位进行密封性试验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二是评估方法注重规范和公平。以安全项目为重点,对评估的内容、方法和程序进行了规范,以此作为案例,对于今后掺杂二甲醚的充装单位,将按此方法进行处理,并在协会的网站上进行公示;充装单位可以自由选择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验检测,协会只对结果进行确认,保证公平性。
三是严格落实法规增加违法成本。由于二甲醚具有腐蚀性,设备和安全附件被污染后致使有重大隐患,在安全评估合格重大隐患消除之前,充装单位不得开展充装活动,增加了违法成本,从安全的角度严格执行《条例》相关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