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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质监局推行食品加工企业质量安全主动报告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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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广东珠海市质监局结合实际、大胆创新,在该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推行质量安全主动报告制度,进一步推动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落实质量安全主体责任。该制度要求全市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加强质量安全自查自纠,并定期向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公布自查报告,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同时,自查报告将放入企业信用档案,作为评定信用与监管等级的重要依据。

  2012年,国家质检总局要求对乳制品生产加工企业推行质量安全主动报告制度,珠海市质监局结合监管实际,进一步提升食品安全监管力度,探索食品安全监管体系建设,创新举措,将质量安全主动报告制度从乳制品延伸到全市范围内的食品生产加工企业。要求企业牢固树立质量安全主体意识,对法律法规遵守、质量体系建立及执行、生产销售台账记录、质量安全控制、不合格产品召回等18项内容进行自查,并向监管部门、社会公众公布。自查内容涵盖企业生产加工、出厂销售全部环节。

  目前汤臣倍健、维维大亨等三家珠海龙头食品生产加工企业已率先承诺采用举办报告会形式向社会公布质量安全信息,该质监局也将在近期组织召开首次报告会。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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