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广州市增城质监局组织辖区8家瓶装液化气充装单位负责人召开了计量监管工作会议。
会议重点就《液化石油气瓶充装站安全技术条件》(GB17267-1998)已经失效等方面的情况向各负责人进行了详细的说明,要求各液化石油气充装站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办法》和《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及时更新瓶装液化石油气警示标签的净含量标注,确保瓶装液化气的净含量合格,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