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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大连检验检疫局施行“结合监管”工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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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以来,辽宁大连检验检疫局创新认证监管工作方法,探索施行“结合监管”工作模式,将认证监管部门对企业的审核评定、监管检查等工作与检验检疫监管工作有机结合,做到多项工作统一协调部署,提升了监管效能,减轻了企业负担,认证监管有效性显著提升。

  在严格遵守规定程序和要求的基础上,通过总结实践经验,科学论证,创新性地将备案有效期、HACCP验证有效期、定期监管日期进行整合,以一次集中监管完成多个监管任务。通过试点,该局对“结合监管”涉及的工作环节、工作记录、人员组成等细节统一方法和标准,进一步完善了“结合监管”工作方案。

  “结合监管”工作模式依托于大连检验检疫局认证监管工作的集中管理模式。为实现监管目标,认证监管部门根据备案企业情况及产品品种,在选派评审员时,根据备案评审员专家技术库储备情况进行科学组合,形成备案技术审核骨干任组长、兼含HACCP验证骨干和企业监管责任人的“三结合”工作小组。从备案受理到组建评审组、从前期沟通到技术审核,认证监管部门同步收集检验检疫日常监管、专项整治等信息,及时协调解决“结合监管”工作中遇到的矛盾和问题,确保认证监管和检验检疫监管统一安排部署,同步组织实施。

  对于运营状态良好、诚信经营、近两年内无通报的企业,建议其将有效期相差在3个月以内的HACCP验证和延续备案一起申请,连同定期监管等工作合并进行。对一段时间内被通报的企业或产品,采取飞行检查或专项督察方式予以重点监管,全面考核评定。

  截至目前,大连检验检疫局2012年共对辖区98家企业实施了“结合监管”,与过去集中组织评审员对企业进行定期监管、备案审核、验证的工作方式相比,减少近600人次工作量,企业减少接待200多次,减少交通里程16000多公里。

作者:袁铮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2年1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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