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厦门市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该市质监局、工商局、财政局、商务局联合制定的《菜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实施方案》,方案明确将菜市场计量器具“四统一”管理工作纳入《厦门市生鲜食品市场(超市)建设实施方案》,与厦门市新建、提升标准化菜市场工作同步推进,在新建、提升的菜市场中实现以计量器具统一配置、统一管理、统一检定、统一维修为主要内容的“四统一”管理。
为了推动此项工作,厦门市出台了财政补助政策,将菜市场统配秤购置纳入该市生鲜食品市场(超市)改造建设的项目范围,对已实施计量器具“四统一”并经审核验收合格的菜市场,财政按照电子计价秤购置费的50%予以市场开办单位一次性补助,最高补助不超过300元/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