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检验检疫局成功退运一批未经备案的旧机电产品。该批货物为来自美国的石材磨边机,货值20000美元,为某石材加工销售企业用于石材加工而进口的。
该批货物在口岸入境查验时,南京检验检疫局工作人员发现该机器外观陈旧,存在锈蚀、油漆剥落、齿轮链条明显老化等现象,且设备电气连接线有明显磨损痕迹,而机器铭牌时间均为2000年以前,综合判定为旧机电产品,但收货人无法提供旧机电备案手续。根据调查收货人承认该机器为旧机电产品,且由于对检验检疫法律法规不熟悉未提前办理旧机电备案手续。根据以上情况,对照《商检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三条有关规定,检验检疫人员出具了相关单证,对该批货物作退运处理。近日,该批货物成功从南京口岸起运退运出境。
旧机电产品由于使用年限较长,可能存在安全、健康、环保等方面的风险,故《商检法实施条例》规定进口旧机电产品应在签订外贸合同前向检验检疫机构办理备案手续,未办理备案手续的予以退货,情节严重的并处100万元以下罚款。在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有意进口旧机电产品的外贸企业应关注检验检疫法律法规,并按规定办理备案手续,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