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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红木制品等级》标准将于2013年3月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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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将于2013年3月实施,该标准按照树种、心边材、材质、含水率、产品要求、设计及工艺等,将红木制品分为国家特级、一级、二级、不合格级,并颁发红木制品等级证书。消费者今后可以像买翡翠时有A货、B货、C货区分一样,参照红木制品等级证书选购红木家具。

  《红木制品等级》标准中,特级和一级红木制品的认定,由国家级检验机构、行业检验机构,或国家、行业委托的法定检验机构出具质量等级检验证明,并由国家级行业主管机构或团体组织行业审定会审核通过。二级和不合格红木制品由企业在地方评定委员会的指导监督下,依据标准组织评定。

作者:佚名 来源:浙江省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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