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美国加州环境健康和危害评估办公室(OEHHA)发布的加州65号提案物质清单生效。其中新加入了a-甲基苯乙烯(98-83-9)和 1,3-二硝基芘(75321-20-9)。这两类物质都被列入致癌或可能致癌的物质。
据了解,加州65号提案即《1986年饮用水安全与毒性物质强制执行法》,于1986年11月颁发,其宗旨是保护美国加州居民及该州的饮用水水源,使水源不含已知可能导致癌症、出生缺陷或其他生殖发育危害的物质,并在出现该类物质时如实通知居民。该提案要求在加州任何会排出致癌或再生毒性的化学物质的商品上标有警告。
事实上,大部分化学物质,即使剂量很低,也对人体有毒。对于儿童用品要求符合一系列更严格的要求。65号提案旨在让用户对化学物质有更多了解并增强企业的责任感,借此来限制物品中化学物质的毒性物质含量所造成的污染。
为此,检验检疫部门提醒相关企业:一要加强对美国加州65号提案的研究,积极采用国际和国外先进标准,扩大产品出口;二要加强体系建设,提升管理水平,把好进厂验收、使用核销和产品检测三道关;三要加强同检验检疫机构以及采购方的沟通,最大限度避免遭遇退货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