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建立和完善进出口工业品质量安全监控体系,就必须坚持和不断完善符合中国国情和特点、适应改革开放和科学发展、被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认可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体系。具体来说,要在现有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工作的基础上,不断完善“三个体系、十二项机制”。
(1)完善检验监管执法把关体系
1)健全检验监管依法行政机制
加强宏观战略和基础理论研究,按照质检总局党组建设法治质检的部署,立足于破解检验监管工作难题,推动商品检验有关的法律法规制修订工作,完善相关配套规章和工作机制,坚持依法施检、依法行政,建立健全与现代对外贸易方式相适应的、符合科学发展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法律法规体系和依法行政机制。
2)健全进出口商品全面质量监管机制
不断创新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方式,以风险分析为基础,综合利用质量监督、检验检疫的各种资源,建立完善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制度、抽查验证制度、市场监管制度,逐步建立起相对独立的检验监管机制。
3)建立基于商品供应链的全过程监管机制
明确进出口商品供应链中产品设计、生产、销售、使用等各个环节的责任,理清检验监管工作在产品供应链上的职责,有效发挥认证认可机构、实验室、第三方检验机构等社会资源的作用,建立健全基于供应链的进出口产品质量安全的长效机制。
4)健全检验鉴定机构管理机制
不断强化第三方检验鉴定机构管理,制定配套监管规范,完善考核、评价、监督及责任追究机制,规范检验鉴定行为。积极推动检验鉴定市场开放,将监管重点转移到对检验市场、检验机构的管理,和对产品质量整体情况的监管上来,引导第三方检验机构有效发挥作用。
(2)完善检验监管职能服务体系
1)健全服务党和国家中心工作的机制
严控“两高一资”和低附加值产品出口,促进出口贸易从规模速度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积极服务和保障扩大进口,促进对外贸易平衡发展;不断摸索新模式、新做法和新机制,在支持和服务国家重点项目建设、促进宏观经济发展方面,发挥检验监管特殊作用。积极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加强产业聚集地区质量安全监管示范区创建工作,按照“依靠地方、联合部门、抓住企业、监管产口”的原则建立健全齐抓共管工作机制,推动出口商品结构调整、品牌创建、技术创新和设备改造,促进产业转型升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