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黄埔区质监局对涉及国家认监委2012年第117号公告关于对部分产品不再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的生产企业,开展公告宣贯及企业认证情况现场检查。
一是及时将国家认监委2012年第117号公告送达、告知企业,做好公告的宣传、解释工作。二是指导企业积极联系并配合认证机构对相关产品认证情况进行初步梳理。三是对涉及此次目录调整范围的汽车内饰件两类产品3家生产企业进行现场监督检查,持续跟进企业认证调整情况,监督企业规范执行法律法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