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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助蓝莓产业获国家生态原产地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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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酌来蓝莓凝杯紫,饮罢桃花脸上红。醇香沁心甜润肺,清凉滋脾展眉头。”蓝莓被誉为“世界水果之王”。在我国,蓝莓主要产在大小兴安岭林区。尤其是黑龙江省伊春地区的野生蓝莓,素有“紫色黄金”的美誉。用伊春蓝莓酿制的酒,醇厚馨香,具有非常好的保健作用。

  黑龙江野生蓝莓酒成为国家质检总局批准的15个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之一,是黑龙江省首个,国家首批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为林都伊春的蓝莓产业发展加上了“催化剂”。

  生态原产地保护是指产品生产的全过程符合绿色环保、低碳节能、资源节约要求,并具有原产地特征和特性的良好生态型产品,可为产品进入国际市场保驾护航,并与国际接轨,达到国际互认的核心目标和作用,更加有效地增强产品的国际市场竞争力。此次野生蓝莓酒获此殊荣,是黑龙江检验检疫局送给伊春人民的一份大礼。

  2009年12月,黑龙江局与伊春市政府签署了《关于共同推动伊春市外向型经济发展的合作备忘录》。双方决定,采用“一企一策”的帮扶方式,推进黑龙江越橘庄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生态原产地认证工作。为此,双方制定了《共同推动黑龙江越橘庄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生态原产地认证工作方案》,并提出了落实、保密、时间、质量等工作要求。

  对于黑龙江局来说,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工作是一个全新的领域。为帮企业争取这一资格,黑龙江局高屋建瓴,制定了“三步走”战略。

  第一阶段制定行业标准。先后制定《兴安蓝莓酿造红酒生产加工企业卫生通则》等8个行业标准,进行标准项目规划设计、组织课题推进及沟通联络。

  第二阶段开展标准审定。各部门分工配合,组织审定标准项目、确定专家组人员名单、申批项目。

  第三阶段抓好科研工作。设计科研项目、确定科研人员名单、申报项目并组织实施,进一步加大制标研发力度。同时,密切关注生态原产地产品认证工作进程,实行工作进度“日报制”,与企业建立“一对一”择优扶强协作关系,利用政策、信息、技术等优势,指导企业推进申报工作,并给予通关便利和税负减免待遇。

  功夫不负有心人。今年10月,黑龙江野生蓝莓酒获准成为国家首批生态原产地保护产品。伊春市委书记王爱文高兴地说:“黑龙江局站位高、服务意识强,给伊春人民带来了福音。”

  喜讯传来,越橘庄园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的老总王晓辉也是喜不自胜:“有检验检疫部门的大力支持,我们的蓝莓酒事业一定会越做越大。”

作者:李由 齐长冬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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