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莆田市质监局出台《贯彻落实莆田市城乡一体化综合配套改革试验总体方案的实施意见》并认真组织实施。
一是完善质监监管体制,实现城乡监管同等。进一步完善和发挥质监直属分局和基层质监工作站作用,依法加强对全市区域性重点产品、风险产品的质量安全监控,全面构建覆盖全市重点产业、重点产品的监管服务网络;积极开展城乡执法打假和集中整治行动,取缔假冒伪劣产品生产窝点,关停无证生产企业,规范生产秩序,净化发展环境,为城乡一体化建设保驾护航。
二是搭建标准化扶持平台,实现城乡质量同促。扶持特色产业集群,深入实施技术标准战略,积极创建国家、省、市农业标准化示范区,带动广大农民按标准组织生产,促进农民增收和农业增效;扶持我市特色农产品申报地理标志保护产品,促进我市特色农业发展;积极引导我市支柱产业龙头企业参与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福建省地方标准制修订工作,推动莆台两地产业龙头企业开展标准交流合作活动;在鞋业、工艺美术等重点产业开展企业联盟标准试点工作,促进提升产业竞争力。
三是搭建计量服务平台,实现城乡基础同筑。组织开展“关注民生、计量惠民”专项行动,加强农贸市场诚信计量经营监督,加大对电能表、水表、煤气表“民用三表”、加油机的计量监督检查力度,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深入开展“健康计量进卫生院”活动;深入乡村、社区和街道,为广大群众开展电子秤、血压计等项目的免费检测、咨询服务活动。
四是搭建技术支撑平台,实现城乡资源同享。重点抓好国家浆纸产品质检中心、福建省贵重金属和珠宝玉石产品质检中心、福建省石油产品质检中心技术能力的提升,加快推进国家木雕古典家具产品质检中心(仙游)、莆田市城市能源及安全检测中心筹建步伐,为全市支柱产业、新兴产业发展提供强有力技术支撑保障服务。
五是搭建安全保障平台,实现城乡安全同保。坚持突出农村、城乡结合部等重点区域,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以及区域性食品质量安全问题的重点整治,严格执行限制区域销售、推进市场准入、建设食品安全示范乡镇等措施,确保农村食品质量安全;进一步加强农村中小学校、医疗卫生机构以及非煤矿山、石材加工等单位和人员密集场所特种设备的监管,帮助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完善安全管理措施,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开展日常自检自查活动,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六是搭建质量管理平台,实现城乡发展同步。主动对接城乡一体建设重点项目,全面开展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服务试点工作,有针对性地提供质量、标准、计量、特种设备等全方位、一揽子服务;坚持加强对乡镇企业经营者的培训,推广先进企业的管理经验,提高乡镇企业素质,推进企业提档升级;帮助乡镇企业把好产品质量关,为乡镇企业培训质量管理人员、计量检定人员、实验室检验检测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及作业人员;坚持经常深入农村企业,创建优良经济发展环境,积极为乡镇企业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实际困难,扶持乡镇企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