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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5+1监管”提升食品农产品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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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2年以来,黑龙江检验检疫局在工作中积极探索,在转变出口食品农产品监管模式上下工夫,有效实施“5+1监管模式”,提高企业质量安全意识,保障出口食品安全。

  一是强化源头管理。推进公司+基地+标准化管理形式。

  二是强化风险等级评定。科学评价出口食品安全风险,按照出口食品分类,确定统一的风险等级评价要素、风险因子和风险评价方法,有效实施出口食品安全风险监控和风险管理。

  三是强化生产过程监督管理。利用现代化信息手段,对加工环节和各关键控制点进行信息收集和记录,建立追溯体系。

  四是强化企业自检自控。充分调动企业实验室的优势检测资源,整合监管资源,监管效能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五是强化抽批检验。

  在风险评估的基础上,根据出口产品的特点和进口国家的要求,制定了《出口速溶豆粉监管模式和抽检实施方案》,在方案的基础上进行每月一次产品的全项检验和监控,同时验证结果的准确性。六是实行EFS管理。黑龙江局研发了中国出口食品安全信息化电子监管系统"(EFS),并将该系统与企业自身质量管理体系高效融合。

  新的监管模式实行以来成效明显,1月~10月份,黑龙江局共检验出口食品农产品15543批次,重量40.04万吨,货值45123.78万美元。全省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一直处于稳定态势,尤其是乳品、速冻浆果、酵母、粮食制品等出口量在稳步增长,产品质量受到了国外客户的好评。

作者:李由 曹春梅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2年11月0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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