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以来,山西检验检疫局全面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落实“稳增长、调结构、促平衡”的工作目标,全力帮扶进出口企业提高货物通关效率,降低成本,促进山西省外贸平稳发展。经过与山东检验检疫局沟通和协调,并报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同意,山西省中车双喜轮胎有限公司、山西绿洲纺织有限责任公司、山西国投中鲁果汁有限公司、山西澳瑞特健康产业股份有限公司、临猗恒兴果汁有限公司等30家出口企业正式享受晋鲁两地“直通放行”通关优惠待遇。
以青岛港为例,按每标箱大约可节省吊箱、装箱、场地占用费等约为500元计算,一年可为30家晋鲁两地“直通放行”企业节省数百万元。
此前,山西检验检疫局加强与天津、山东、河北、连云港、新疆等口岸合作,建立直通放行模式,经国家质检总局备案同意,建立山西省出口企业“直通放行”机制,使山西省享受上述通关优惠待遇的企业总数达到71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