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赣州市局出台“三个强化”措施,确保土坯房改造建筑用砖质量。一是强化落实主要领导责任。要求各县(市、区)局长立即委托一名副职领导暂时主持全面工作,集中精力狠抓建筑用砖质量监管,切实做到“一把手”亲自抓、亲自管、亲自部署、亲自落实,带头到监管一线检查并现场解决问题。二是强化落实监管目标任务。要求各县(市、区)局10月15日前,必须确保辖区内建筑用砖企业100%严格按照产品国家标准规范生产,对顶风作案的企业,坚决予以查处,坚决制止不合格建筑用砖产品出厂,把牢建筑用砖产品质量源头关口。三是强化工作落实问责制。10月15日后,市局派出考核组,对各县(市、区)局辖区内建筑用砖生产企业的整改情况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对县(市、区)局主要领导实行问责,情节严重的责令引咎辞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