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7日至28日,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CNAS)评审组来长,对浙江省湖州市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浙江省绿色动力电源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进行首次监督评审。评审组专家根据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准则》相关要求,对中心的实验室质量管理工作进行了细致充分的评审,认为中心实验室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满足CNAS认可要求。
评审中,CNAS评审组采取调阅原始记录,核查设施与设备、现场试验检测等方式,对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质量管理体系文件和体系运行符合性、参加能力验证活动情况、遵守认可规定等方面进行了现场评审;对中心已申请认可的13类产品、27个标准、303项参数的检测能力进行了确认。经评审,评审专家一致认为中心能够对质量管理体系文件给予有效的实施,文件设置适宜,能覆盖认可准则和相关应用说明的全部要素内容;组织结构描述较清晰,内部职责分配基本合理,检测程序规范,各种质量活动处于可受控状态,管理体系和技术能力能够满足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认可要求,同意通过首次监督评审。
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是由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批准设立并授权的国家认可机构,统一负责对认证机构、实验室和检查机构等相关机构的认可工作。长兴县质量技术监督检测中心于2011年10月获得“CNAS国家认可实验室”称号,首次监督评审的顺利通过,标志着中心实验室整体检测能力和规范化水平又上了一个新台阶,中心的权威性和公正性得以确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