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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度发布电子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性注册要求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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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印度通讯与信息技术部(DIT)于2012年9月7日在其官方公报上发布了《电子和信息技术产品(强制性注册要求)法令,2012》,该法令将自发布之日起6个月后生效。

  该法令涵盖的产品类别包括:电子游戏机、笔记本电脑、台式电脑、屏幕尺寸在32英寸及以上的等离子LED电视、输入功率在200W及以上的带扩音器的光盘播放器、微波炉、打印机、绘图机、扫描仪、无线键盘等。

  法令规定:产品不符合指定标准以及没有在相关当局进行注册并获得“自我声明-符合IS标准”的字语的情况下,任何人都不允许进行该类产品的生产、储存、进口、销售和散发。需要符合的标准有:《音频、视频及类似设备-安全要求》、《信息技术设备-安全-通用要求》和《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子设备的安全》。

  “家电和信息设备领域一直以来是市场竞争最为激烈的领域之一,”检验检疫专家指出,“自有品牌一直是电子信息设备出口的软肋,以低成本、规模化为格局的竞争模式仍旧难以打破,出口秩序不规范等深层次问题尚未根本解决,汇率的波动继续蚕食家电出口原本微薄的利润空间,出口降温的压力仍将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存在。”

  受外部市场条件恶化和内生增长动力不足的双重制约,家电及电子信息产品的出口增速也普遍放缓,对欧美市场的渗透力有所降低,以印度为主的亚洲市场份额逐渐上升,检验检疫专家预计未来出口量仍进一步向此类新兴市场倾斜,出口潜力不可估量。

  为出口注入新动力,检验检疫部门提醒企业应重点考虑几个转变:

  一是要明确转型路径,使其成为稳增长的出口引擎,掌握全球绿色环保发展的核心技术和相关知识产权,在发达国家尚未对新能源、新材料、新技术为特征的新兴产业形成控制地位之际,尽快掌握主导权;

  二是要促进产品的设计和研发从低端向高端转变,打破依靠低成本要素实现高速增长的发展模式,下大力气进行自身生产线的改造,进口世界先进设备,改造淘汰原有效率低下的老设备,提升企业先进制造能力,设计新颖个性化的产品;

  三是要提升海外拓展营销能力,不断优化制造、产品、服务的产业链,摆脱产品边缘化的命运,提高品牌议价能力,促进家电及电子信息设备出口实现跨越式发展。

作者:陈健萍 来源:中国质检网 发布时间:2012年10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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