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日国家质检总局公布的2007年中国名牌产品评价目录中,没有了彩电类产品,这意味着从今年起,中国名牌不再对彩电产品进行评价。而且从明年9月起,彩电类产品将不能在外包装上继续张贴“中国名牌”标志。国家质检总局有关负责人对此解释说,对彩电产品不再评价,主要因为其行业集中度和品牌影响力不够。彩电产品目前正处在更新换代阶段,原来的显像管技术已成夕阳产品,而主流产品平板电视的品牌集中度和影响力均不高,且核心技术还掌握在外国企业手中。
这一消息在业界引起了不小的震动。没有核心技术,没有自主知识产权已成为制约我国很多行业发展的瓶颈。像彩电业这种我们自认为是最早进入市场竞争环境,并且已成为世界生产大国的行业也难逃核心技术的制约。今年,在美国市场中国彩电业就面临着被制裁的危机。根据美国联邦通信委员会发布的消息,2007年3月1日之后,出口到美国销售的13英寸以上数字电视都必须符合ATSC标准的技术规范,中国彩电出口美国将被征收高达每台23美元的专利费,而中国彩电出口平均单台利润仅10美元左右。这意味着,在对手高举的专利“大棒”之下,中国企业将可能不得不退出这块辛苦打拼了许久的国际市场。
记者近日从国内彩电行业消息人士处获悉,为应对美国电视机ATSC标准,国内彩电企业已行动起来,由10家彩电企业合资成立的专利公司——“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已于上月在深圳成立。
消息人士称,10家国内彩电巨头负责知识产权的公司代表已于3月9日在深圳市工商局公司注册。这10家彩电企业各出资100万元,各占10%的股份,注册成立的公司全名为“深圳市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专门负责成员企业与美国数字电视专利权持有人进行知识产权谈判。
按照最初的组建想法,该公司肩负着抱团与专利人谈判和共建中国彩电专利池两大任务。但据了解,中彩联科技有限公司当前的功能仍是组织商务谈判,以应对相关专利权人的主张为主。在共建专利池方面,由于国内专利与国外专利在技术上没有可抵消性,且当事企业均存在不少利益平衡的顾虑,相关工作还没有开展起来。
索尼总裁出井伸之曾经用“陨石与恐龙灭绝”来比喻一个大企业的真正威胁。对于中国彩电企业来说,面对的正是这样的大陨石,它着陆造成的冲击波一圈圈散开扩大,对整个产业都将产生直接而重大的影响。这就是近来的“专利”事件。
美国要求2007年3月1日之后,出口到美国销售的13英寸以上的数字电视都必须符合ATSC标准的技术规范,中国彩电出口美国将被征收高达每台23美元的专利费。这块陨石的到来其实并不突然。在事关中国平板电视发展大计的“核心技术”及“面板制造与供应”两大块上,中国彩电企业至今没有大的作为。长期以来,国内企业都不愿意在技术研发上下苦功夫,抢占市场份额是绝大多数企业最热衷的,对于争取评上各种名头的“荣誉”也花费了企业不少精力。总之,中国企业一直只愿意做赚钱的事,而不愿意做花钱的事。
“我们卖一台电视机只能赚到10元钱,还要付人家专利技术费,利润不及卖捆大葱。”当谈到企业的自主知识产权时,这个例子人们并不陌生。然而,这种微薄的利润吓不退我们的彩电企业,中国不是有句老话叫“薄利多销”嘛。在这种理念的支撑下,中国彩电企业在价格战的硝烟中一路走来,并风风火火地奔向了国外市场。然而,核心技术的缺失实际上决定了电视产业的未来道路注定风险重重。
长期以来,国内有这样一种观念很盛行:“外国的东西那么好,拿来就是了,还需要自己创造吗?”然而,自己不研发不创造的直接后果就是:永远没有自己的技术,永远地受制于人,甚至沦为别人的加工厂,在一些低端和生产线的下游赚一些小钱。可现实是,别人的专利壁垒一树,连这点小钱都难赚到了。自己不掌握核心技术,导致企业成为技术上的“小媳妇”,处处受制于人,导致我们有生产彩电的大企业,却没有强企业。看上去表面的繁荣景象,其实正在失去自己的话语权。
目前,中国彩电企业在国际市场上的遭遇其实是我们民族工业的尴尬。一段时间以来,我们的经济增长轨迹偏重于引进、购买、组装、来料加工,利用中国的劳动力和市场把自己的工业塑造成低端产品的加工厂。欧美技术和资本使中国经济纳入了国际经济循环的低端链节,无论是高端产品还是普通产品,我们都很少看到中国的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经济增长使我们对国外技术和国际市场的依赖日趋严重。因此,在这次事件中,我们不仅看到了专利的壁垒,看到了陨石的冲击,还看到了民族工业正面临严峻的挑战。
现在不少企业都在说要打造“百年企业”,树立“百年品牌”。可是做百年老字号的要求是什么?第一就是不能短视,不能再维持“打一枪换一个地方”的短期行为,而是要有长远的观念,要有自己的核心竞争力。因此,企业的资金和人力要向研发倾斜,做短期可能见不到效益的事情。所谓人无远虑,必有近忧,我们的企业正需要有这样长远的战略思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