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经国家质检总局批准,同意在福州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所基础上筹建国家化学工业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福州市质监局立即启动国家化学工业气体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筹建工作。
一是成立机构。成立以徐铁钧副市长为组长,市质监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经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城管局等单位为成员的“中心”建设领导小组,下设一个办公室,负责协调“中心”筹建事宜。二是进行考察。组织技术专家对北京、大连、厦门等气体研究开发、生产单位的考察,并基本确定实验室拟购设备,实验室内部面积、层高、管道、工作台布局等。三是完成选址。福州市政府在金山行政办公用地南侧无偿划拨15亩土地用于中心建设,目前平面规划设计图已完成并通过了市规划局的初审,地形蓝图也已交付市土地发展中心,争取8月份开始动工。根据设计,中心大楼有主楼和附属楼组成,建设面积为1.4万平方米。下一步,将与有关部门配合,完成中心建设用地的平整工作和建筑外形设计图,力争7月底前完成相关手续的办理,8月份开始动工。四是筹措资金,引进人才。在省质监局拨付300万元作为“中心”购置设备费用的同时,积极争取市政府资金支持。在设备购置上,已购买气象色谱仪,露点仪、痕量分析仪等也通过政府招标。在人才引进上,已引进、聘请了2名化学分析专业的研究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