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两年多的试点和总结,从今年9月底起,广东检验检疫局在其所辖34个分支局全面实现电子监管的两个100%应用,即所有进出口企业和所有进出口货物全部纳入检验检疫电子监管系统,为在全国范围推广应用电子监管系统奠定了基础。
进出口货物电子监管系统的推广应用是国家质检总局今年一项重要工作内容。2010年9月全国出口电子监管应用推广大会在广东召开,按照国家质检总局的要求和统一部署,广东检验检疫局率先完成了出口电子监管的全面改版升级,并在部分分支局成功试点应用。在过去的两年中,广东局通过多次举办电子监管系统需求研讨会、应用培训班及进行现场支持等多种方式,完善和普及电子监管系统,为系统全面上线应用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广东局业务量居全国直属局之首,年均外贸进出口量达400多万批,在该局全面实施电子监管有着重要的意义。广东局在系统全面上线的进程中,对刚起步的相关机构实行“先上线、后完善”的原则,即先将所有的产品纳入电子监管管理,再逐步深化应用系统的各种功能。对前期系统应用良好的机构实现“深化应用”的原则,结合产品分类管理合格评定要素,完成系统与业务管理的有机结合,推动系统功能的全面应用,进一步提升电子监管水平。
电子监管系统以检验检疫自身业务电子化为主线,结合风险评估、分类管理和合格评定程序将全部产品纳入电子监管系统,实现业务管理的全程电子化。通过维护基础数据和业务规则,体现电子化模式与传统模式的差别;通过完善相关企业的分类管理、产品风险、抽批规则和监管措施等综合设置,使得电子监管的审单、抽批、施检、放行等环节更加符合业务实际和管理要求,为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更好地服务外贸经济,实现严密监管和快速通关的双赢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