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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生效两周年 经济互促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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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台办发言人范丽青9月12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表示,今天是《海峡两岸经济合作框架协议》(ECFA)生效两周年。ECFA生效两年来,在两岸特别是在台湾获得了良好的经济、社会效益,得到了大多数民众的肯定与支持。

  范丽青说,ECFA有力地促进了两岸货物贸易规模持续扩大,加速了两岸服务贸易自由化进程,带动了两岸产业合作发展,不仅为两岸的经济关系正常化、自由化提供了机制性保障,也为扩大两岸经贸往来、促进两岸经济发展创造了有利环境。

  在货物贸易方面,据大陆海关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7月,大陆自台湾进口适用ECFA早收计划优惠关税产品的金额约为87.2亿美元,关税优惠约26.3亿元人民币;据台湾方面的统计,2011年1月至2012年4月,台湾自大陆进口适用ECFA早收优惠关税产品的金额约为14.68亿美元,关税优惠约3882万美元。

作者:李寒芳 来源:中国国门时报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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