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河北省质量技监局获悉,目前该省已有266种商品获得“C”标志。
这是该省第五批获“C”标志的企业评价结果。经过对申请开展“C”标志评价工作的企业进行核查,该省有27家企业获准使用“C”标志,266个品种的定量包装商品中,新增获证企业16家,86个品种;复查换证企业11个,180个品种。
据了解,“C”标志是全国统一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标志,使用“C”标志表明企业的计量保证能力达到了国家《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评价规范》的要求,其商品净含量符合《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的要求。有“C”标志的定量包装商品,今后一律免予市场计量监督抽查。
另悉,对获“C”标志的企业,质监部门将颁发全国统一印制的“定量包装商品生产企业计量保证能力合格证书”。该证书有效期为3年,期满前一个月向省质量技监局提出复查申请。复查不合格或逾期不申请的,由省质量技监局注销其合格证书,并停止使用“C”标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