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河北唐山检验检疫局统计,今年上半年,唐山辖区出口角钢、工字钢、槽钢、H型钢等普碳型材15.65万吨,1.15亿美元,分别约占唐山辖区全部出口型材的24.4%和25.8%,与去年同期相比重量、货值分别减少48%、48.2%,普碳型材出口比例进一步大幅度降低。
2010年7月15日,国家取消部分钢铁产品的出口退税,普碳型材等一大批钢铁产品也包含在内。而加硼、加铬合金型钢的HS编码仍被列入出口退税目录中,享受9%的出口退税。政策变化之后,唐山部分商贸公司及型钢企业加大了含硼、含铬合金钢的采购和生产比重,并迅速取代普碳型钢成为唐山钢材出口的“新生力量”,今年更是占到出口型钢的七八成,成为了“主力军”。
按照目前的市场价格,合金型材的出口可以得到大约每吨300元退税。也就是说同样是型钢,仅仅加入少量的合金元素,一吨成本仅仅增加几元到几十元钱,出口后,国家却补贴300元人民币,出口钢材的价格比内贸还要低。因此,出口合金型钢蔚然成风,趋之若鹜。
合金钢享受出口退税,本意是鼓励高科技含量的钢材出口,但型钢中加入低量的某种合金元素并不能明显改善材料的组织结构,全面提升型钢的性能。钢铁性能的提高不能只靠添加某一种元素就能实现,现在这种加硼、加铬合金钢,仅仅能够起到提高某些不常用的性能的作用(如淬透性,低温韧性等),且这些合金型材的使用环境与普碳型材的使用环境基本相同,仅仅是为了享受出口退税。
据了解,合金钢的退税在外商与国内中间商之间已经达成分配协议,利润被外商和中间商瓜分,钢铁生产企业并不能参与利益分成,对我国钢铁实体产业的发展没有任何益处。
型钢的生产质量参差不齐,且绝大部分都是要应用于建筑、工程领域,一旦出现问题后果严重,但该合金型材的HS编码并不在法检目录中,使检验检疫部门失去对型钢企业的监督管理,不利于对型钢产品质量的监管。
出口型钢价格长期低于内贸价格,必将影响国内市场和国际贸易关系,落下国际社会对中国钢铁产品进一步反倾销政策的口实。
笔者认为,各相关部门应尽快调研细化退税目录,将简单合金钢与真正的科技含量高的合金钢区分开;将合金型材列入法检目录,堵住合金型材逃避检验检疫的这个漏洞,加强对出口型钢企业及产品的监管。制定相应的政策,鼓励高科技含量的钢铁产品出口,引导国内钢企正确转型,避免盲目跟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