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对邹平县公路汽车衡的计量监督管理,确保公平交易和公路交通运输安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根据国家、省、市质监系统、交通系统的统一部署安排,按照相关文件要求,邹平县质监局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联合邹平县交通局、邹平县公路局开展了2012年公路在用汽车衡专项检查。
此次专项检查工作从8月初起,由邹平县质监局、邹平县交通局、邹平县公路局共同成立的检查小组先期对辖区内公路用汽车衡的使用单位进行了调查摸底工作。通过调查摸底,全县公路用汽车衡共有两家单位拥有,其中邹平县II类治超站有1台;山东高速公路济青分公司邹平收费站有8台。在调查摸底的基础上, 8月13日,检查小组对全县公路用汽车衡的进行了专项检查。
检查重点主要是使用单位是否存在使用未经检定、检定不合格、超过检定周期的汽车衡以及利用汽车衡进行计量作弊等违法行为。在检查中,检查小组认真查看了有关公路用汽车衡的相关资料、检定报告,并到现场对公路在用汽车衡的使用进行了实地查看。
经检查,邹平县II类治超站共有1台公路用汽车衡,安装后一直没有启用;山东高速公路济青分公司邹平收费站按照规定为8条收费车道配备了汽车衡,均已进行了检定,资料齐全,有效保障了收费站计量收费的公正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