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对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维修质量标准编写规则》修改意见的函
农机职鉴[2007]3号
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农业部《农业行业标准制定项目任务书》(06225号)的安排和要求,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维修质量标准编写规则(征求意见稿)》(以下简称《标准》)由标准起草单位组织有关专家编写完成,现发给你们,请提出修改意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重点对《标准》的规范性、适用性和可操作性提出意见:
1、《标准》中提出的术语和定义是否准确、严谨。
2、《标准》中提出的修理质量标准的结构编排是否完整、合理,是否符合编制修理质量标准的要求。
3、《标准》中提出的修理技术要求的条目和指标的确定原则和方法是否科学,技术上是否可行。
4、《标准》中提出的检验方法等其他内容的要求是否充分,有无遗漏。
二、请根据参与制定农机修理质量标准的实践,或结合现有农机、汽车等行业修理质量标准的采用情况,验证《标准》实施的可行性和指导作用,提出对《标准》的验证报告。
三、请各有关单位、专家对此项工作予以支持,认真负责,于2007年4月20日前将《标准》的修改意见和验证报告分别写成书面材料寄回,验证报告加盖单位公章。
收信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南路十里河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邮政编码:100021。
联系人:欧南发、温芳,电话:67343751、67313279;
传真电话:67343751,电子邮箱:njjnzdz@x263.net。
附件: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维修质量标准编写规则(征求意见稿)》
农业部农机行业职业技能鉴定指导站
二○○七年三月三十日
附件:农业行业标准《农业机械维修质量标准编写规则(征求意见稿)》